我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机构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5-21浏览次数:0
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通知精神,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》,加强我院学风建设,现成立我院学风建设工作机构。

1.成立我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

组 长:张 鑫 院长

副组长:潘德明 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

吴泽强 副院长

成 员:刘长育 科研处处长

程建华 教务处教务长

张涤非 人事室主任

李 创 管理系主任

刘升阳 商学系主任

耿静先 外语系主任

胡明启 信工系主任

崔中田 艺术系主任

张冠华 文法系主任

邓 浩 体育部主任

2.成立学风建设办公室

学风建设办公室设在科研处,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的日常工作。

3.根据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》第十一条规定,学风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为: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检查学风建设工作,受理学术不端行为投诉并依据程序组织调查,公布和上报调查结果。

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.doc

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.doc

河南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备案表.doc